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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违规考生处理公告

2023-05-25 00:48:54 | 高校网

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79185]

各市、县(市、区)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

现将《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和《2019年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报名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本通知转发到当地各有关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

各地要通过中学、当地主要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考试报名政策,将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周知考生,并继续加强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政策的宣传,确保考生知晓相关招生政策。要严格按规定组织高考报名各项工作,加强对考生信息和报名条件的核查,尤其是报考资格、加分资格以及户籍所在地等信息的核查,确保考生信息真实准确。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报名工作平稳有序。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11月14日

附件1 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doc

附件2 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信息录入样表.doc

附件3 2019年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报名办法.doc

附件4 2019年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报名信息录入样表.doc

2021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违规考生处理公告

16204]

2021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

违规考生处理公告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在2021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中,被认定为考试违规的考生的考生号、考试科目、违规事实、拟处理意见、处理依据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我院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0571-88907611、88907516。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月4日

考生号

考试科目

违规事实

拟处理意见

处理依据

21334204114349

医学护理类

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

所报名参加的2021年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无效

第五条、第九条

21334204114344高校网

医学护理类

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

所报名参加的2021年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无效

第五条、第九条

21333991116002

艺术类(工艺美术专业)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

所报名参加的2021年职业技能考试各阶段成绩无效

第六条、第九条

21331602116023

艺术类(工艺美术专业)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

所报名参加的2021年职业技能考试各阶段成绩无效

第六条、第九条

21332581116013

艺术类(工艺美术专业)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所报名参加的2021年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无效

第五条、第九条

21338405116076

艺术类(工艺美术专业)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所报名参加的2021年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无效

第五条、第九条

21333219117077

其他类(安全防范专业)

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

所报名参加的2021年职业技能考试各阶段成绩无效

第六条、第九条

21338109117050

其他类(安全防范专业)

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

所报名参加的2021年职业技能考试各阶段成绩无效

第六条、第九条

21333219117069

其他类(安全防范专业)

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所报名参加的2021年职业技能考试各阶段成绩无效

第六条、第九条

21333219117094

其他类(安全防范专业)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

所报名参加的2021年职业技能考试各阶段成绩无效

第六条、第九条

21338109117023

其他类(安全防范专业)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

所报名参加的2021年职业技能考试各阶段成绩无效

第六条、第九条

21332721110051

财会类

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

所报名参加的2021年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无效

第五条、第九条

21332927110008

财会类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所报名参加的2021年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无效

第五条、第九条

21332582110019

财会类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所报名参加的2021年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无效

第五条、第九条

21332205113003

外贸类

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

所报名参加的2021年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无效

第五条、第九条

21338702102093

计算机类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

所报名参加的2021年职业技能考试各阶段成绩无效

第六条、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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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3 21:5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