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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2023年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2023-05-25 17:34:52 | 高校网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内容

近日,最新的消息发布,有关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春考招生计划开始了,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的内容,欢迎阅读,内容仅供参考!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五章 报考要求

第六章 录取办法

第一节 “依学考录取”录取规则

第二节 “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三节 录取备案

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八章 组织保障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章 资助政策

第十二章 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图片

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4509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天河校区北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297号;邮政编码:510520

天河校区南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道龙林中街2号;邮政编码:510520

海珠校区: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15号;邮政编码:5100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监督协调机制,处理春季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为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招生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十四条 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录取”)、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下称“3+证书”考试招生)等,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要求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编制的《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报考要求

第十五条 报考本校“依学考录取”的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及2023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

艺术类(美术类,下同)考生须同时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相应术科统一考试。

本校“依学考录取”各招生专业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高中生版)。

第十六条 报考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的中职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及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且取得拟报考专业要求的专业技能证书。

本校“3+证书”考试各招生专业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

第六章 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 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以考生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制定“依学考录取”、“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一节 “依学考录取”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本校“依学考录取”分普通类、艺术类,普通类根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位情况、艺术类根据考生投档合成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节 “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

第三节 录取备案

第二十一条 学校将春季高考拟录取的各专业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并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八章 组织保障

第二十三条 学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四条 经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五条 新生报到时须核验考生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无相应证书证明将不予报到和注册。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录取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普通类(文科)专业学费 5250元/生·学年;

普通类(理科)专业学费6410元/生·学年;

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

涉农类专业学费5130元/生·学年;

住宿费700-1200元/生·学年。

第十一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八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高校网

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20-87032191

传真:020-87031813

电子邮箱:gdstyzsb@126.com

学校网址:https://www.gdsty.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gdsty.edu.cn/

第三十条 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党政办公室、纪检室

联系人:杨老师

监督电话:020-88521659

电子邮箱:gstdzb@163.com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授权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在农林类院校排名第几位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在农林类专科院校排名第36,排名第1的农林类专科学校是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排名学校名称等级
1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5★+
2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5★
3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5★
4广西职业技术学院5★
5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5★-
6河南农业职业学院5★-
7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5★-
8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5★-
9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5★-
10北京农业职业学院5★-
11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5★-
12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4★
13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4★
14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4★
15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4★
16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4★
17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4★
18威海海洋职业学院4★
19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3★
20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3★
21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3★
22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3★
23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3★
24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3★
25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3★
26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3★
27南通科技职业学院3★
28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3★
29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3★
30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3★
31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3★
32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3★
33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3★
34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3★
35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3★
36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3★
37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3★
38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3★
39南阳农业职业学院3★
40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3★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简介

拥有广东现代林业公共实训中心等省级实训中心和平台3个,建立了园林技术、信息技术等校级实训中心6个,园林制图、3D模拟导游、3D打印、林业3S信息技术等实训室20多个。成立了森林培育研究中心、植物有害生物防控与生物环境健康技术研究中心、南粤风景园林应用技术研究中心等首批3个校设研发机构。

哪些学生更加适合春季高考

其实对于参加春季高考的学生来说,大多数的学生都是或多或少都有些偏科的现象,要么是综合课偏科,要么是英语偏科,而综合课的课程,在春季高考中是不用学习的,英语虽然春考中也学习,但是所占分值并不多。所以对于偏科的学生来说,春季高考更加适合这类学生。

还有就是动手能力强的学生,众所周知,春季高考的专业知识包括专业理论和专业实践,所占分值分别是200分、230分。

我们可以看出,春季高考更加注重学生的专业内容,而技能实践在春考中,是很重要的一项内容。所以对于动手能力强而理论学习内容不强的学生来说,春季高考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有什么区别

第一,考试时间不一样,春季高考是每年3月份左右举行,夏季高考是每年的6月份举行。由此可见,春季高考与夏季高考最大的区别就在于考试的时间不一样,春季高考顾名思义就是在春季举行的高考。

一般在山东等地会举行春季高考,而其他大部分地区都不会举行春季高考。山东之所以举行春季高考,实际上就是因为山东的高考人数太多了,如果不举行春季高考的话,很难提升高考的录取率。而夏季高考顾名思义就是在夏季举行的高考,这是全国绝大多数地区所举行的高考形式。

第二,招生院校数量不一样,参加春季高考招生的大学数量比较少,而参加夏季高考录取的招生录取的院校数量比较多。

这是由于春季高考主要是针对于高职高专院校的部分专业,因此春季高考参加这一批次录取的大学数量主要是以各地的专科院校为主,而且是专科院校当中的一部分大学才有资格进行招生。

但是,夏季高考则是全国各地的高等院校都可以进行招生,招生院校的数量非常多,每年大约有3000多所高等院校进行招生。

2023年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2023年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高职自主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院校代号1108,上级主管部门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北京市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办学层次为专科。对取得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普通专科学历证书。

第四条学院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9号,邮政编码为100102,网址为https://www.bjypc.edu.cn。

第五条 学院自主招生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我院设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自主招生政策,集体讨论决定自主招生重大事项。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协调保障组、命题考务组、招生录取组、系统管理组和纪检监察组。

第七条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办公室作为我院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2023年自主招生总计划530人,招生计划如下:

第四章 报名与考试

第九条 报名条件:1.已参加北京市2023年高考报名的统考考生和单考考生;2.报考学前教育(师范)专业的考生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第十条 报名办法:我院自主招生采取网上报名和材料报审、报名信息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网址:https://www.bjypc.edu.cn,详情请见《北京青年政治学院2023年自主招生简章》。

第十一条 志愿填报:考生可选报1至3个志愿专业,可选择服从专业调剂。

第十二条 考试办法:自主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

1.初试:考察学生基础知识水平,报名考生免测试,主要依据考生中学阶段的学科测试成绩、表现赋分,满分300分,具体计分办法见本章程中的“免试政策”;

2.复试:根据考生所报专业特点和要求组织面试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素质,表达能力,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职业素养,学习潜能,满分300分。

第五章 录取办法

第十三条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四条 按照上级精神,适当照顾农村户籍考生。依据考生总成绩,分别划定各专业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考生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分专业、分户籍类型,按总成绩择优录取。如农村户籍考生未完成招生计划,剩余计划转入城镇户籍考生。

第十五条录取专业时,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且其他专业有计划缺额,我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业调剂。报考非师范类专业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学前教育(师范)专业。

第十六条总成绩评定:自主招生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成绩组成,满分300分。总成绩评定方案如下:

1.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满分90分;

2.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满分210分;

3.总成绩=初试成绩×30%+复试成绩×70%。

第十七条免试政策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和北京青年政治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免初试,按初试满分的成绩进入复试:

(1)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区县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获得政府奖学金者;

(2)服役期间获得过优秀士兵荣誉称号或荣立三等功(含)以上立功奖励者;

(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或普通高中会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格,且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生物、化学任意两科成绩合格者;

(4)最后一次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期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平均分达90分的中职生;

(5)报考学前教育(师范)专业、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者;

(6)报考非学前教育专业的中职毕业生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证书者;

(7)中职毕业生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职业技能竞赛市级(含)以上三等及以上奖项者。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和北京青年政治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免初试,按初试满分85%的成绩进入复试: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或普通高中会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格者;

(2)最后一次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期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平均分达80分低于90分的中职生;

(3)退役士兵。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和北京青年政治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免初试,按初试满分70%的成绩进入复试: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或普通高中会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中有两科成绩合格者;

(2)最后一次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期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平均分达70分低于80分的中职生。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和北京青年政治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免初试,按初试满分50%成绩进入复试: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或普通高中会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中一科成绩合格及以下者;

(2)最后一次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期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平均分低于70分的中职生。

5.参加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专科合格标准的考生,经北京青年政治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免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书画艺术专业、游戏艺术设计专业复试,其专业复试成绩按其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计算。

第十八条我院自主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外语语种,学生入学后学院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九条 我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执行。报考学前教育(师范)专业的考生应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如有不符,不能录取到该专业。

第二十条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高考。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我院自主招生专业学费标准为:学前教育(师范)专业免学费,普通高职专业每学年6000元,艺术类高职专业每学年10000元,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学年20000元。住宿费标准为每学年750元。

第二十二条 我院建立了“奖、助、勤、贷、补、免”结合的学生资助体系,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我院有完善的奖学金制度。我院在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国家奖助政策的同时,还设有院长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其中最高单项奖金为8000元。

第二十四条 根据《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要求,学前教育(师范)专业学生入学前须与学校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毕业时在全市基础教育系统需求岗位范围内双向选择就业,毕业后从事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含教育行政及相关部门审批注册的中等及中等以下的学历教育机构)满五年以上。违反教育协议的学生须退还在校期间享受的专业奖学金和培养费用(含免缴的学费、取得的生活补助等),具体标准参照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等文件要求,学前教育(师范)专业学生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或我院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认定教师资格。

第二十六条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泰尔弗商务分院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批报教育部备案、由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和加拿大博莱特学院泰尔弗商学院合作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生达到毕业要求,可同时获得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普通专科学历证书和加拿大博莱特学院泰尔弗商学院职业教育文凭。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新生入校后,学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4724789,84778264,84778254

电子信箱:zszx@bjypc.edu.cn

网址:https://www.bjypc.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9号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02

第三十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政策调整,我院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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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高职自主招生章程2023年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高职自主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北京青年政治学院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

2023-05-25 15: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