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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3年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2023-05-25 19:34:33 | 高校网

2023年江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3年江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专业、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录取办法等内容,以下是简章内容,供大家参考。

江南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江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是一所在国内有影响力、国际有知名度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江南大学源起1902年创建的三江师范学堂,于1958年整建制迁至无锡建校。无锡位于太湖之滨,是中国最具经济活力城市之一,GDP超万亿,人均GDP位列全国第一,连续获评中国最佳引才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和最佳促进就业城市。学校占地面积3250亩,曲水流觞、设施先进、功能齐全,曾获教育部校园规划一等奖,被誉为“中国最美丽的大学”之一。学校位列全国高校就业工作50强,获评“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在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2022中国大学评价》排行榜中,江南大学位列全国第45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文件精神,学校2023年将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组织领导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江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招生计划和专业

我校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2%(105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人数等生源情况确定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送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招生专业范围及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见下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收理科考生,其中新疆招收普通类理科考生。

专业名称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浙江、山东、海南)选考科目要求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选考科目要求
首选科目要求再选科目要求
食品科学与工程物理+化学(均须选考)物理化学(必须选考)
生物技术物理+化学(均须选考)物理化学(必须选考)
酿酒工程物理+化学(均须选考)物理化学(必须选考)
化学工程与工艺物理+化学(均须选考)物理化学(必须选考)
制药工程物理+化学(均须选考)物理化学(必须选考)
药学物理+化学(均须选考)物理化学(必须选考)
轻化工程物理/化学(选考其中1门即可)物理化学(必须选考)
纺织工程物理/化学(选考其中1门即可)物理化学(必须选考)
包装工程物理/化学(选考其中1门即可)物理化学(必须选考)
自动化物理(必须选考)物理不限再选科目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物理(必须选考)物理不限再选科目
土木工程物理(必须选考)物理不限再选科目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物理(必须选考)物理不限再选科目
机械工程物理(必须选考)物理不限再选科目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物理(必须选考)物理不限再选科目
护理学不招生物理不限再选科目

说明:护理学专业只招收高考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

报考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9:00至4月25日24:00。

五、报名流程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填写信息和报名材料,申请材料无需邮寄,报名截止前上传电子扫描件至报名系统,具体内容包括: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江南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经中学审核盖章、签字,考生本人确认签字);

2.附加材料:①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证明材料,不超过3份。②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的扫描件。

注意:申请表扫描件的编号须与报名系统的编号一致;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将不予审核。

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均须客观、真实。对于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材料的考生,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六、资格审核

(一)材料初审

有关省(区、市)负责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并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二)入选资格确定

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按要求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方可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

七、录取

获得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高考,并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学校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护理学专业只招收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相关说明:对高考综合改革和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八、信息公开与监督保障

(一)信息公开

学校对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均实行信息公开,即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方可获得相应资格。

(二)监督保障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程序进行择优选拔,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和社会监督,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监督电话:0510-85913557。

3.学校从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九、联系方式

本科招生电话:0510-66618590 传真号码:0510-85913570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214122

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jiangnan.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江南大学本科招生

十、其他

1.按照教育部规定,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2.本简章若有与教育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则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3.未尽事宜按照江南大学2023年本科生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4.本简章由江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3年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2023年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高职自主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院校代号1108,上级主管部门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北京市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办学层次为专科。对取得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普通专科学历证书。

第四条学院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9号,邮政编码为100102,网址为https://www.bjypc.edu.cn。

第五条 学院自主招生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我院设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自主招生政策,集体讨论决定自主招生重大事项。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协调保障组、命题考务组、招生录取组、系统管理组和纪检监察组。

第七条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办公室作为我院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的日常工作。高校网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2023年自主招生总计划530人,招生计划如下:

第四章 报名与考试

第九条 报名条件:1.已参加北京市2023年高考报名的统考考生和单考考生;2.报考学前教育(师范)专业的考生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第十条 报名办法:我院自主招生采取网上报名和材料报审、报名信息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网址:https://www.bjypc.edu.cn,详情请见《北京青年政治学院2023年自主招生简章》。

第十一条 志愿填报:考生可选报1至3个志愿专业,可选择服从专业调剂。

第十二条 考试办法:自主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

1.初试:考察学生基础知识水平,报名考生免测试,主要依据考生中学阶段的学科测试成绩、表现赋分,满分300分,具体计分办法见本章程中的“免试政策”;

2.复试:根据考生所报专业特点和要求组织面试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素质,表达能力,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职业素养,学习潜能,满分300分。

第五章 录取办法

第十三条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四条 按照上级精神,适当照顾农村户籍考生。依据考生总成绩,分别划定各专业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考生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分专业、分户籍类型,按总成绩择优录取。如农村户籍考生未完成招生计划,剩余计划转入城镇户籍考生。

第十五条录取专业时,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且其他专业有计划缺额,我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业调剂。报考非师范类专业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学前教育(师范)专业。

第十六条总成绩评定:自主招生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成绩组成,满分300分。总成绩评定方案如下:

1.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满分90分;

2.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满分210分;

3.总成绩=初试成绩×30%+复试成绩×70%。

第十七条免试政策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和北京青年政治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免初试,按初试满分的成绩进入复试:

(1)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区县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获得政府奖学金者;

(2)服役期间获得过优秀士兵荣誉称号或荣立三等功(含)以上立功奖励者;

(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或普通高中会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格,且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生物、化学任意两科成绩合格者;

(4)最后一次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期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平均分达90分的中职生;

(5)报考学前教育(师范)专业、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者;

(6)报考非学前教育专业的中职毕业生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证书者;

(7)中职毕业生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职业技能竞赛市级(含)以上三等及以上奖项者。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和北京青年政治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免初试,按初试满分85%的成绩进入复试: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或普通高中会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格者;

(2)最后一次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期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平均分达80分低于90分的中职生;

(3)退役士兵。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和北京青年政治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免初试,按初试满分70%的成绩进入复试: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或普通高中会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中有两科成绩合格者;

(2)最后一次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期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平均分达70分低于80分的中职生。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和北京青年政治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免初试,按初试满分50%成绩进入复试: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或普通高中会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中一科成绩合格及以下者;

(2)最后一次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期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平均分低于70分的中职生。

5.参加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专科合格标准的考生,经北京青年政治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免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书画艺术专业、游戏艺术设计专业复试,其专业复试成绩按其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计算。

第十八条我院自主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外语语种,学生入学后学院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九条 我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执行。报考学前教育(师范)专业的考生应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如有不符,不能录取到该专业。

第二十条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高考。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我院自主招生专业学费标准为:学前教育(师范)专业免学费,普通高职专业每学年6000元,艺术类高职专业每学年10000元,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学年20000元。住宿费标准为每学年750元。

第二十二条 我院建立了“奖、助、勤、贷、补、免”结合的学生资助体系,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我院有完善的奖学金制度。我院在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国家奖助政策的同时,还设有院长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其中最高单项奖金为8000元。

第二十四条 根据《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要求,学前教育(师范)专业学生入学前须与学校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毕业时在全市基础教育系统需求岗位范围内双向选择就业,毕业后从事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含教育行政及相关部门审批注册的中等及中等以下的学历教育机构)满五年以上。违反教育协议的学生须退还在校期间享受的专业奖学金和培养费用(含免缴的学费、取得的生活补助等),具体标准参照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等文件要求,学前教育(师范)专业学生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或我院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认定教师资格。

第二十六条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泰尔弗商务分院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批报教育部备案、由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和加拿大博莱特学院泰尔弗商学院合作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生达到毕业要求,可同时获得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普通专科学历证书和加拿大博莱特学院泰尔弗商学院职业教育文凭。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新生入校后,学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4724789,84778264,84778254

电子信箱:zszx@bjypc.edu.cn

网址:https://www.bjypc.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9号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02

第三十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政策调整,我院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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