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5 09:11:27 | 高校网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内容
近日,最新的消息发布,有关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春考招生计划开始了,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的内容,欢迎阅读,内容仅供参考!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五章 报考要求
第六章 录取办法
第一节 “依学考录取”录取规则
第二节 “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三节 录取备案
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八章 组织保障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章 资助政策
第十二章 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图片
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4509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天河校区北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297号;邮政编码:510520
天河校区南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道龙林中街2号;邮政编码:510520高校网
海珠校区: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15号;邮政编码:5100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监督协调机制,处理春季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为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招生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十四条 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录取”)、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下称“3+证书”考试招生)等,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要求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编制的《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报考要求
第十五条 报考本校“依学考录取”的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及2023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
艺术类(美术类,下同)考生须同时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相应术科统一考试。
本校“依学考录取”各招生专业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高中生版)。
第十六条 报考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的中职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及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且取得拟报考专业要求的专业技能证书。
本校“3+证书”考试各招生专业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
第六章 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 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以考生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制定“依学考录取”、“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一节 “依学考录取”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本校“依学考录取”分普通类、艺术类,普通类根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位情况、艺术类根据考生投档合成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节 “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
第三节 录取备案
第二十一条 学校将春季高考拟录取的各专业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并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八章 组织保障
第二十三条 学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四条 经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五条 新生报到时须核验考生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无相应证书证明将不予报到和注册。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录取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普通类(文科)专业学费 5250元/生·学年;
普通类(理科)专业学费6410元/生·学年;
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
涉农类专业学费5130元/生·学年;
住宿费700-1200元/生·学年。
第十一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八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20-87032191
传真:020-87031813
电子邮箱:gdstyzsb@126.com
学校网址:https://www.gdsty.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gdsty.edu.cn/
第三十条 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党政办公室、纪检室
联系人:杨老师
监督电话:020-88521659
电子邮箱:gstdzb@163.com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授权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在农林类院校排名第几位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在农林类专科院校排名第36,排名第1的农林类专科学校是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排名 | 学校名称 | 等级 |
1 |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 5★+ |
2 |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5★ |
3 |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 5★ |
4 |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 5★ |
5 |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 5★- |
6 |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 5★- |
7 |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5★- |
8 |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 5★- |
9 |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5★- |
10 |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 5★- |
11 |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 5★- |
12 |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 4★ |
13 |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 4★ |
14 |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 4★ |
15 |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 4★ |
16 |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 | 4★ |
17 |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 4★ |
18 |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 | 4★ |
19 | 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3★ |
20 |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 3★ |
21 |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 | 3★ |
22 | 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3★ |
23 | 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 3★ |
24 |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3★ |
25 |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 3★ |
26 | 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 3★ |
27 |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 3★ |
28 |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3★ |
29 |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3★ |
30 |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 3★ |
31 | 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 | 3★ |
32 | 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3★ |
33 |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 3★ |
34 |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3★ |
35 | 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 3★ |
36 |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 3★ |
37 | 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 | 3★ |
38 |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 3★ |
39 |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 | 3★ |
40 | 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 3★ |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简介
拥有广东现代林业公共实训中心等省级实训中心和平台3个,建立了园林技术、信息技术等校级实训中心6个,园林制图、3D模拟导游、3D打印、林业3S信息技术等实训室20多个。成立了森林培育研究中心、植物有害生物防控与生物环境健康技术研究中心、南粤风景园林应用技术研究中心等首批3个校设研发机构。
哪些学生更加适合春季高考
其实对于参加春季高考的学生来说,大多数的学生都是或多或少都有些偏科的现象,要么是综合课偏科,要么是英语偏科,而综合课的课程,在春季高考中是不用学习的,英语虽然春考中也学习,但是所占分值并不多。所以对于偏科的学生来说,春季高考更加适合这类学生。
还有就是动手能力强的学生,众所周知,春季高考的专业知识包括专业理论和专业实践,所占分值分别是200分、230分。
我们可以看出,春季高考更加注重学生的专业内容,而技能实践在春考中,是很重要的一项内容。所以对于动手能力强而理论学习内容不强的学生来说,春季高考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有什么区别
第一,考试时间不一样,春季高考是每年3月份左右举行,夏季高考是每年的6月份举行。由此可见,春季高考与夏季高考最大的区别就在于考试的时间不一样,春季高考顾名思义就是在春季举行的高考。
一般在山东等地会举行春季高考,而其他大部分地区都不会举行春季高考。山东之所以举行春季高考,实际上就是因为山东的高考人数太多了,如果不举行春季高考的话,很难提升高考的录取率。而夏季高考顾名思义就是在夏季举行的高考,这是全国绝大多数地区所举行的高考形式。
第二,招生院校数量不一样,参加春季高考招生的大学数量比较少,而参加夏季高考录取的招生录取的院校数量比较多。
这是由于春季高考主要是针对于高职高专院校的部分专业,因此春季高考参加这一批次录取的大学数量主要是以各地的专科院校为主,而且是专科院校当中的一部分大学才有资格进行招生。
但是,夏季高考则是全国各地的高等院校都可以进行招生,招生院校的数量非常多,每年大约有3000多所高等院校进行招生。
西北大学肇始于1902年,坐落于陕西省西安市,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建设院校、教育部与陕西省共建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文件要求,我校2023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特制定本简章。
领导机构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程序规范、结果公示、择优录取。
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140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涵盖17个专业(类)。
科类 | 专业(类)名称 | 所含专业 | 新高考省份 | |
“3+3” | “3+1+2” | |||
文史 | 公共管理类 | 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 历史/物理/生物,3选1 | 首选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不提 |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 | 图书馆学、档案学 | 历史/物理/生物,3选1 | 首选历史,再选不提 |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英语、日语、俄语 | 不提科目要求 | 首选历史,再选不提 | |
社会工作 | 社会工作 | 不提科目要求 | 首选历史,再选不提 | |
法学 | 法学 | 不提科目要求 | 首选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不提 | |
新闻传播学类 | 新闻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 | 不提科目要求 | 首选历史,再选政治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历史/政治/物理,3选1 | 首选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不提 | |
历史学类 | 历史学、世界史 | 历史/地理,2选1 | 首选历史,再选不提 | |
理工 | 物理学类 | 物理学(基地班)、物理学、应用物理学、材料物理、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物理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物理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数学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 | 物理 | 首选物理,再选不提 | |
电子信息类 | 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 | 物理 | 首选物理,再选不提 | |
地质类 | 地质工程、资源勘查工程 | 物理/化学,2选1 | 首选物理,再选不提 |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 物理/化学/生物,3选1 | 首选物理,再选不提 |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物理/化学/生物,3选1 | 首选物理,再选不提 | |
生物科学类 | 生物科学(基地班)、生物技术(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 | 物理/化学/生物,3选1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生物工程 | 生物工程 | 化学/生物,2选1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注:1.施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类)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2.具体招生专业(类)名称、所包含专业、选考科目及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报名条件
凡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1.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2.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政治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注:1.报考考生须为高校专项实施区域高中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完成;
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四、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4 月 25 日。报名网址为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考生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报名信息。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申请材料不完整均视为无效申请。
2.报名材料:
以下所有申请材料均须扫描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材料,纸质材料由考生本人留存备查。
①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打印的《西北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扫描件(申请表由系统自动生成,确认志愿并下载打印后,需考生本人及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在“上传申请表”位置上传,上传的申请表应为原件扫描件);
②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在“附加材料”位置上传);
③西北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中学确认表(见附件1,考生及中学填写完成并签字、盖章扫描后,在“附加材料”位置上传);
④高中期间参加的社会活动及获奖记录原件扫描件(如无社会活动及获奖记录等,可不提供,在“综合信息”位置上传)。
以上除第④项外,均为必须提供的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完整、清晰,上传申请材料如因不清晰、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核的,责任自负。考生个人和中学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审核及入学资格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并查实所提交材料有作假情况,一律取消资格。
五、审核程序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审核来直接确定合格考生名单。我校不再单独组织考核。
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生即获得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可在2023年6月初自行查询,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六、录取原则
1.凡获得西北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一本线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2.考生须认真阅读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关于高校专项招生志愿填报的方法,符合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条件。考生应在我校公布的本省(区、市)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且需服从专业调剂。在生源所在省规定的批次填报我校,方可享受相应录取优惠政策,未按照所在省要求进行填报导致不能投档的,责任考生自负。我校只录取有志愿的合格考生,体检合格且达到西北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要求,即符合我校录取条件。
3.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合格考生人数和生源情况,确定高校专项计划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时,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按照我校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分配专业(具体详见我校2023年招生章程)。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及生源质量情况,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将严格按照“程序公开、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工作。
2.学校对入选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信息公开,按时进行公示。
3.中学应严格把关,按教育部要求在中学和班级详尽公示相关考生名单及材料,做到信息公开、透明。
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选拔程序、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9-88308129。
5.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经查实后,将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八、其他
1.考生填报相关专业(类)时,应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避免因身体条件不适合而影响被相关专业录取。
2.申请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我校不收取任何国家规定外的费用。
3.西北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4.经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根据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给予经济补助。
5.“西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b.nwu.edu.cn/)”为我校官方的本科招生信息发布渠道,我校相关招生信息均将通过此网站向社会发布,请考生、家长及时关注。
九、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区学府大街1号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127
咨询电话:029-88302211
E-mail:zsb@nwu.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nw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b.nwu.edu.cn/
本简章解释权归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简章内容若与教育部2023年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附件1 西北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中学确认表
点击链接查看原文及附件:https://gaokao.chsi.com.cn/gkxx/ncdzjz/202304/20230410/22742473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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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5 19:04:25
2023-07-12 03:21:14
2023-06-26 12:29:37
2023-07-01 03:30:32
2023-06-29 11:57:34
2023-06-21 01: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