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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西南交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3年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2023-05-24 03:56:01 | 高校网

2023年西南交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3年西南交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专业、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录取办法等内容,以下是简章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南交通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文件精神,在有关省(区、市)确定的具体实施区域,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领导机构

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分委会。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155名(最终以教育部下达计划数为准),招生专业范围见附件。学校将根据考生实际报名与审核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报名条件

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高校网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

2、考生报名时须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或清晰的照片)上传至报名系统,包括以下材料:

①《西南交通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网上打印);

②户口簿和身份证。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复印件须由班主任审核并签名,同时加盖中学公章。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内上传的电子材料为有效报名材料,学校不接收考生的纸质报名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及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3、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4月25日。

4、学校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5、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五、选拔程序

完成报名的考生须通过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将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拟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经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分委会集体研究,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在5月底前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同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示,不再通知考生本人。

六、录取办法

1、入选资格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2、填报志愿:入选资格考生按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在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填报我校高考志愿,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3、录取:以分数优先方式、结合专业志愿,按分省计划排队录取。投档到我校且高考体检合格者,若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根据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确定位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录取时学校可适当在省(区、市)间调整招生计划。

4、入选资格考生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为准。

5、高考改革省份资格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学校本科招生专业(大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七、咨询方式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999号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28-66366373、66368074

八、申诉渠道

申诉机构: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分委会

申诉电话:028-66366386

申诉邮箱:zsks@swjtu.edu.cn

九、监督机制

1、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整个过程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

2、学校招生就业处牵头组织实施普通本科特殊类型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依规依据严肃查处。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邮箱:jwbgs@swjtu.edu.cn。

十、本简章由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件:西南交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

序号专业科类大类所含专业综合改革选考科目要求(3+3模式)综合改革首选科目要求(3+1+2模式)综合改革再选科目要求(3+1+2模式)备注
1土木工程理科/综合改革物理物理不提科目要求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2车辆工程理科/综合改革物理物理不提科目要求
3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理科/综合改革物理物理不提科目要求
4物流管理与工程类理科/综合改革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物理物理不提科目要求
5计算机类理科/综合改革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理物理不提科目要求
6电子信息类理科/综合改革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物理物理不提科目要求
7工商管理类理科/综合改革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会计学、工程管理物理物理不提科目要求
8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理科/综合改革环境工程、消防工程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物理不提科目要求
9地质工程理科/综合改革物理或化学物理不提科目要求

2023年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2023年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院校名称: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2743

第五条学校地址:

南校区: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道蟾蜍石东路2号;邮政编码:510515

北校区: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高职园区马沥路;邮政编码:510500

西校区: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鹤龙二路1121号;邮政编码:510440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监督协调机制,处理春季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为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招生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处理考生及家长的申诉、投诉等信访事项。

第四章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十四条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录取”)、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下称“3+证书”考试招生)等,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要求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编制的《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报考要求

第十五条报考本校“依学考录取”的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及2023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

美术类考生须同时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相应术科统一考试。

本校“依学考录取”各招生专业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高中生版)。

第十六条报考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的中职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及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且取得拟报考专业要求的专业技能证书。

本校“3+证书”考试各招生专业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

第六章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以考生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制定“依学考录取”、“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本校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本校招生网站。

第十九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一节“依学考录取”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本校“依学考录取”分普通类、美术类,普通类根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位情况、美术类根据考生投档合成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节“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

第三节录取备案

第二十二条学校将春季高考拟录取的各专业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并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三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八章组织保障

第二十四条学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第九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五条经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六条新生报到时须核验考生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无相应证书证明将不予报到和注册。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录取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十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商务英语、应用英语、应用日语、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大数据与会计、金融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财务管理、跨境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关务与外贸服务、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社会工作、学前教育专业学费5250元/生·学年;美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3000元/生·学年,其他类专业学费6410元/生·学年;住宿费750-1400元/生·学年。

第十一章资助政策

第二十九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20-61362195

传真:020-61362251

电子邮箱:zsjyb007@163.com

学校网址:https://www.gdmec.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gdmec.edu.cn/

第三十一条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室

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电话:020-61362231

电子邮箱:jjs2231@126.com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经学院2023年第2次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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